国家烟草专卖局官网发布《关于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的通告》(下称《通告》),通告明确提出:电子烟产品不具有使用安全保障、戒烟功效。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同时,《通告》要求建立健全电子烟市场监管机制,依法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子烟产品的违法行为。此前报道:9月20日,中国第一例因电子烟而死的烟民蔡明勇遗体在武汉火化。
1、禁电子烟是否意味着中国要全面禁止电子烟?
不是。就目前而言,国家层面尚无对电子烟的禁令出台。电子烟是否构成“健康烟草”,取决于是否存在对未成年人的危害。因为我国电子烟的市场规模非常大,2018年电子烟市场规模就已经达到930亿元,并且还在不断扩大之中。根据世界卫生组织发布的报告显示,电子烟对成年人危害已经超过了香烟。有超过一半男性和超过一半女性使用电子烟。所以目前,国内的电子烟市场还是非常健康合规的。

2、我国禁止电子烟在国内生产和销售是不是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对此,有业内人士认为,电子烟是一种新型烟草制品,是利用电子雾化装置将尼古丁等变成蒸汽,供消费者吸食的一种产品。电子烟烟液和烟碱均通过加热装置产生,电子烟的尼古丁等有害成分可通过雾化装置向使用者吸入。对人体健康和公共卫生造成危害。电子烟产品同样也含有丙二醇及尼古丁等成分,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因此,我国从2014年开始就已经全面禁止电子烟进入国内市场,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的通告》,对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做出了明确规定。2019年6月29日召开的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条例(修订草案)》),进一步加强对电子烟监管与执法,推动电子烟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3、如何看待《通告》?
在新《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实施近两年后,2019年5月28日,中国控烟协会公布了第一份《中国国际保护未成年人健康倡议书》。倡议书表示,鉴于我国电子烟生产、销售企业数量众多,且呈现多元化趋势,部分企业为牟取不正当利益,在无其他有效监管措施的情况下擅自生产和销售电子烟产品。针对上述情况,《通告》中明确提出,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生产销售未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及烟草专卖批发企业《生产许可证》或者未取得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批发许可证》)的生产销售电子烟;禁止在学校等未成年人集中活动场所销售电子烟。此规定旨在进一步加强对未成年人特别是少年儿童消费电子烟权益保护和法律保护作用。因此我认为《通告》中明确“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也是对部分市场主体有违规定的及时纠正!但是同时也应该看到:对于一些市场主体违法违规行为仍然没有得到有效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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